8月24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寧生率隊到汕尾開展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立法調研,同時征求對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和2023年立法工作計劃的意見。調研組實地考察了海豐縣溫厝村、中廣核陸豐風電項目、明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品清湖,并與汕尾市有關單位、人大代表進行座談交流,聽取相關意見建議,研究推動相關立法工作。
黃寧生指出,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圍繞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強氣候變化應對,修改完善好《廣東省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條例》,為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法規保障。要注重法規實施,加大立法后的普法宣傳力度,更好地保護我省氣候資源,規范氣候資源開發利用。
黃寧生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汕尾立法工作再上新臺階。要堅持黨領導立法工作這一根本原則,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要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一關鍵,用好“小切口”“小快靈”這一立法方式,推動汕尾地方立法更加務實有效管用有特色。要在立法過程中努力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開展基層立法聯系點規范化建設,積極探索利用網絡征求人民群眾對立法工作的意見建議,使“原汁原味”的社情民意能直通立法機關,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徹到地方立法的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省氣象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調研。